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九大目标之一。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妥善解决“三农”问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抓好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村稳定,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是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农村财务问题历来是广大农村干部、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村级财务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党在群众中的威信、村级班子的团结、干群关系的融洽、地区稳定和农村工作的顺利开展。近几年,各级政府始终重视村级财务管理,推行了如“村账乡管”等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反映村级财务管理问题的举报、上访还是持续不断,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 财务账目混乱不清。财务科目设置不规范,基本是单式流水账,不能正确反映财务收支的来龙去脉,出现问题难以查找,群众难以实施监督;村级财务账目设置不全,原始凭证不规范。大多数村没有按制度要求设置会计账目,有的干脆不设账、不记账,有的把财务账目变成了票据粘贴簿。原始凭证不规范,主要表现在经济活动不开具正式票据,票据上经办人签章不全,“白条子”入账居多。 执行财务制度不严。财务账目无专人管理,没有实行经费报销一支笔审批,多人管理,较为混乱。长时间不交账、不记账、不结账已成为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经济活动中不相容职务不能由一人担任的原则难以在村级财务管理中加以落实。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和村级财务制度明文规定,账款要分管。在实际工作中,有的村不设会计和出纳;有的村虽设有会计,但村干部直接经手现金的收支,买了东西开了票,告诉会计该怎样记账,会计成了“记账员”,出纳成了“票据保管员”,会计、出纳形同虚设。由于村级财会人员由村级任用,部分财务人员怕丢饭碗,对村干部的经济违纪违法行为不愿监督,发现问题不敢管,难以发挥会计在经济活动中的监督和反映职能。 集体资金管理混乱,挥霍公款现象严重。村级支出非生产性开支所占比重大,绝大多数的村级财务支出用于招待;收支失衡,支大于收,有的村一年集体收入很少,甚至连正常的开支都难以维持,但村干部在花钱时,从不考虑这项支出的必要性,有钱就花,甚至以外出考察学习为由到处游山玩水,村民意见很大。村干部及其亲属借支比重较大,有的已形成呆账、坏账。 资产管理手续不全,丢失挪用严重。由于账务混乱,财产物资乱堆乱放,不设资产登记簿,集体资产长期得不到清理,家底不清。有的资产早已丢失、卖掉或报废,但账面没做任何处理。有的村购买物品报账后,不做资产登记,把集体资产据为己有。不少村有账无物,有物无账,账证、账实不符。个别村干部对自身要求不严,自己或亲属打着借用公物的幌子,实则占用集体资产长期不还,最终达到个人占有的目的。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重视不够,认识不清。少数领导干部对村级财务管理在农村工作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村级自治,不宜多管。有些领导干部缺乏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没有真正地把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到群众中去,没有保护好农民当家做主人的合法权益,未能发挥民主理财的重要作用,致使出现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和出现乱收费现象。一度认为农业生产、计划生育、生态建设等是中心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村级财务的管理。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导致乡村干部对村级财务管理不重视,对群众反映财务方面的问题不进行认真调查和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财务管理混乱的蔓延,给某些不廉洁干部开了方便之门。 管理上缺乏规范性、制度化。村级财务管理没有一个完善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管理办法,缺乏严格的制度,村级资金的收支不履行民主理财程序,不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理财形同虚设,诸如审批权限与额度、审计的监督、账务收支合理的界限等缺乏标准,更缺乏对村干部的强有力的制约手段,造成“无法可依”。村民理财小组虽已建立,但无财可理,有名无权,起不到约束作用。一是村级财务管理缺乏透明度,财务公开力度不够。有些村虽然定期将财务收支情况公开,但是公开的内容不具体,比较空洞,群众无法了解资金的用途、去向;个别村对一些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没有及时公开,致使群众无法实施民主监督。二是乡镇机构改革后,部分乡镇经管站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人员相对减少,对村级财务的管理有所削弱。三是“村账乡管”没有落到实处,许多乡镇的经管站根本没有认真审查,仅在票据上加盖核销章应付了事。有的村不按时参加审计,换届选举不按时交账目,有的甚至不做账实移交,收支手续不健全,导致干群关系紧张甚至恶化。 财务人员不稳定且法律意识淡薄。村级财会人员大多没有经过正规学习培训,普遍存在无证上岗的现象,队伍不稳定,素质偏低,业务不精通,接交不规范,审计不及时,出现问题久拖不决造成一些财务问题的积压。财务管理的工作性质要求财会人员要相对稳定,有的村在挑选财会人员时,不是从工作考虑,而是完全凭个人好恶,凭感情办事。一些素质低下,根本不具备会计条件的人,被选拔到会计岗位上来。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出纳会计也跟着换届,出现了“一朝天子一朝臣”的现象。 监督乏力,审计力量薄弱。村级财务监督渠道不畅,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不力,财务方面的政策、规章制度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有些主管财务的村干部不熟悉财务法规和财务制度,不按财务规章制度办事,不听财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财务管理问题不断。出现问题后,有关部门又缺乏有效监督。从现实的情况看,村级干部的经济问题成为法律空白。纪检部门又只能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不是党员的村干部纪检监察机关根本无法查处。群众监督也流于形式。广大农村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部分村民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虽然多数地区制定了《村级财务管理办法》以及现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村委会是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自治组织,却没有明确来自外部尤其是上一级组织的管理监督权、乡镇对村组织能进行诸如税费收取、换届选举、计划生育等事务性工作的指导,而难以对集体资产处置、财务等方面进行具体监督。村民本身监督意识不强,村干部也没有主动地接受村民的监督,致使个别人钻了空子。乡农经站审计部门人手不足,审计工作不能长期、全面、及时地开展,工作被动,疲于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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