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税收契约的契约方,政府需要通过税收实现自身目标,不可避免地要对税收法规作出相应的调整,尤其是在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这种调整显得尤为频繁,纳税人在进行税务筹划过程中都不可避免地面临这种政策性风险。而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其经营过程同样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进一步导致税务筹划在执行过程中面临各种经营性的风险。面对各种不确定性,决策者如何在不同的税务筹划方案间作出选择?笔者认为,除了需要对税务筹划风险进行量化外,还应当选择适当的决策方法。 一、风险型决策方法评述 进行风险型决策必须具备五个条件:(1)明确的决策目标,如收益最大或损失最小等;(2)至少有两个可供决策者选择的可行备选方案;(3)至少有两个不以决策者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自然状态;(4)决策者可以根据有关资料事先估计或计算出各种自然状态出现的概率;(5)可以事先计算出各种备选方案在不同自然状态下的损益值或效用值。虽然在税务筹划过程中,人们无法对某些税务筹划风险因素变化的可能性做出客观计量,但运用主观概率及专家评分法,纳税人仍然可以对各种税务筹划风险(如政策性风险、执法风险等)进行主观度量。因此,风险税务筹划决策属于风险型决策,可以选择适当的风险型决策方法解决。 (一)期望收益法 期望收益决策法就是计算各备选方案的期望收益值,比较选择期望收益值最大的那个方案为最终决策方案的决策方法。设: 最大期望收益决策方法适用于一次决策多次重复进行生产的情况,它是平均意义上的最大收益,它蕴含了一个基本假设,即无差异性。就是说,决策者认为在一个确定性收益和一个与之等值的期望收益之间没有选择的必要。 (二)期望效用决策法 期望效用决策法就是计算各个备选方案的期望效用值,从中选择期望效用值最大的方案为最终决策方案的一种方法。 效用这一概念最早由Daniel Bernoulli提出,1947年Von Neumann和Morgenstern在Daniel Bernoulli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期望效用理论,并指出一个有逻辑推理能力的人在不确定条件下,应采用的最佳投资策略是最大期望效用策略。从定性分析看,效用是决策者的价值观念在决策活动中的综合表现,它综合地表明决策者对风险所持有的态度。为了进行定量分析,决策者根据其价值观和对风险持有的态度给各方案的结果值赋予的“数值”就是效用。设: 在实际决策过程中,不同人对待风险的态度是不同的。决策者的个人偏好会对决策产生很大影响,而效用恰恰能够反映决策者对风险的权衡结果。因此说,期望效用方法既反映了客观因素对决策的影响,也反映了决策者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是一种较为合理的风险性决策方法。 (三)概率最大法 概率最大原理是指比较概率最大的自然状态下各方案的收益值,选择其中收益值最大所对应的方案为决策方案的决策方法。其应用条件是各自然状态出现的概率差异比较大,有一个自然状态的概率特别大时,根据“小概率原理”,认为概率特别大的自然状态在一次决策中肯定会出现,因此,比较该自然状态下各方案的条件收益值(或效用值),选择其中最大收益值(或效用值)所对应的方案为最终决策方案。 二、风险税务筹划决策方法 (一)风险税务筹划决策之期望收益法 期望收益法在决策过程中并没有考虑决策者对风险的偏好问题,事实上,这种方法假设未来各自然状态发生的概率是相等的,在等概率条件下,收益期望值最大的方案即为优选方案。下面举例说明期望收益法的操作方法。 例1:假定某纳税人在一定时期所取得的税前利润相同,其目标筹划收益额为100万元,目标筹划收益率为10%,筹划前应纳税额为1 000万元,无风险筹划收益额为50万元,无风险筹划收益率为5%,其筹划方案由于某税务筹划风险因素导致的各种可能结果如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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