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292(2006)06—0094—05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我国历史上又一个分裂对峙时期,胡汉交侵,多国并立,王朝短命且更替频繁。这导致了承接秦汉的幕府制度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有所发展。作为幕僚制度核心的辟署制度,仍沿用汉制但又呈现出新的特点,作为幕友制度重要表现形式的游士宾客在此一时期继续存在但最终趋于衰微。 一、幕僚制的核心——辟署制的发展 魏晋南北朝时期沿用了汉代的选官制度,以察举、辟署、征召为主,辅之以任子等其他形式,并以九品中正制为选官之基础。辟署制在此一时期的选官制度中仍占有重要地位,是选官入仕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官员自主用人的重要方式。和秦汉时期相比,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辟署制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 (一)具有辟除资格的辟主和辟署对象的范围进一步扩展 1.具有辟除资格的辟主在秦汉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 其一,中央公卿辟除。不仅八公即丞相、太宰、太傅、太尉、司徒、司空、大司马、大将军和九卿有权自辟僚佐,而且各类开府位从公如骠骑、车骑、卫将军、伏波、抚军、都护、镇军、中军、四征、四镇、龙骧、典军、上军、辅国等大将军,左右光禄、光禄三大夫等,亦皆有辟除权。开府之制始于东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全面推行,凡开府仪同三司者皆有辟除权,且往往“多置参佐”或“高选府僚”。如,羊祜“咸宁初,除征南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得专辟召”[1]1017,“乃迁晞征东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加侍中、假节、都督青州诸军事,领青州刺史,进为郡公。晞乃多置参佐”[1]1667,“(吴)喜自得军号以来,多置吏佐,是人加板,无复限极”[2]2119,“齐左卫将军王俭高选府僚,以(蔡)撙为主簿”[3]332。一般而言,开府者必多置参佐,但也有相反的情况。如“及(楚王)玮诛,华以首谋有功,拜右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侍中、中书监,金章紫绶。固辞开府”[1]1072。“康帝即位,征拜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领司徒。代殷浩为扬州刺史。又录尚书事,领司徒如故。初,谟冲让不辟僚佐,诏屡敦逼之,始取掾属。”[1]2039“祜开府累年,谦让不辟士,始有所命,会卒,不得除署。……‘既有三司之仪,复加大将军之号。虽居其位,不行其制。’……预表曰:‘祜虽开府而不备僚属,引谦之至,宜见显明。及扶疾辟士,未到而没。家无胤嗣,官无命士,此方之望,隐忧载怀。’”[1]1022—1023“(陆)玩虽登公辅,谦让不辟掾属。成帝闻而劝之。玩不得已而从命,所辟皆寒素有行之士。”[1]2026 类似张华、蔡谟、羊祜、陆玩“固辞开府”或开府而权臣建立的霸府时期,越制用人的情况时有发生,表明各级长官行政自主权有所扩大。同时,魏晋南北朝在地方上实行的是“都督刺史”制,即刺史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州府机构基本上保留了汉代刺史的僚佐系统。但刺史多带将军开府,另设一个督府机构,其僚佐有长史、司马、录事参军、谘议参军、记室参军等,不带军号的“单车刺史”很少。这就形成了一位长官两套班子的情形,辟署对象范围更广,幕府人数更多。 正由于各级长官自主用人的权限在不断扩大,甚而出现了威胁朝廷的霸府,因而到南北朝后期,各级官员僚佐辟署之权部分收归中央吏部,辟署之制渐趋萎缩。北周时,“今刺史守令,悉有僚吏,皆佐治之人也。刺史府官则命于天朝,其州吏以下,并牧守自置”[8]386。“府官则命于天朝”说明朝廷已收回军事系统僚佐的辟举权,但州府系统属吏仍由刺史牧守自置,而“自后魏末、北齐以来,州、郡僚佐已多为吏部所授,至隋一切归在省司”[9]342。 (二)重要幕职名称产生并固定化 秦汉时,掾属发生了向幕僚的转化;魏晋南北朝时,朝官幕僚化的趋向更为明显。而参军、从事、记室、主簿、军师等幕称的出现并固定化,标志着幕僚机制在分工、职能方面趋于细化完善。 参军。参军是王府、都督、将军府的重要幕职,其出现之初,就带有幕僚化的特征。魏晋南北朝时,军事成为一切政治活动的中心,幕僚中参与军事活动者多带参军事名义,简称参军。其职源于“冲让不辟僚佐”、“谦让不辟士”、“谦让不辟掾属”者仅为特例,以示自谦。但他们在皇帝“诏屡敦逼之”和“闻而劝之”之下,最终还是“从命”而“始取掾属”了。羊祜以“三司之仪,复加大将军之号”而不辟掾属被认为是“虽居其位,不行其制”,亦可印证中央公卿和开府位从公有权辟召属吏是当时通行的制度。 其二,晋初,诸王未之国者,似属吏较少,“有司奏,诸王未之国者,所置官属,权未有备”。而从安平献王后诸王未之国者可“备置官属”且自行辟除:“帝以孚明德属尊,当宣化树教,为群后作则,遂备置官属也。”[1]1084 因此,《晋书》“职官志”说:“其仕在天朝者,与之国同,皆自选其文武官。”[1]745 如,“时诸王自选官属,肜以汝阴上计吏张蕃为中大夫”[1]1127,“孚温厚廉让,博涉经史。……魏陈思王植有俊才,清选官属,以孚为文学掾”[1]1081。由晋至宋、齐、梁,此制不废。陈时“诸王公参佐等官,仍为清浊。或有选司补用,亦有府牒即授者”[4]741,说明陈时王侯属官有的由“选司补用”,而有的仍由王侯个人“府牒即授”。北朝王侯也可自辟属吏,如李琰之被“彭城王勰辟为行台参军”[5]1797。 其三,州郡长官辟除。魏晋南北朝地方官制沿用汉末的州郡县三级制,州刺史、郡太守和汉时一样均有辟吏权。魏晋时,王祥被“徐州刺史吕虔檄为别驾”[1]987,华谭被“扬州刺史周浚引为从事史”[1]1448。南朝时,龚颖“少好学,益州刺史毛琚辟为劝学从事”[2]2242,刘善明“年四十,刺史刘道隆辟为治中从事”[6]522,“伯之与豫章人邓缮、永兴人戴永忠并有旧……及在州,用缮为别驾,永忠记室参军”[3]321,“高祖为南徐州刺史,召补迎主簿”[7]392。北朝时,宋季儒被“太守崔楷辟为功曹”[5]1903,刘炫被“瀛州刺史宇文亢引为户曹从事。后刺史李绘署礼曹从事”[4]1719。 2.辟署对象的范围也有所扩展。魏晋南北朝时,中央公卿及开府位从公之属吏、王侯属官和州刺史、郡太守属吏的情况在这一时期的正史“职官志”中有明确记载,不再一一列举。各朝属吏名号往往不同,但属官设置规模和职掌大体相当。在这些僚属中,千石以上者和品级较高者一般由中央政府任命,低中级僚属由辟主自行辟除。但由于魏晋南北朝时期混乱的政治局面,很多高级属吏也往往由官员个人辟除,辟署范围从掾属扩大到整个僚佐系统,甚至汉时由朝廷直接任命的佐贰官在这个时期也由长官自行辟署。特别是在汉末三国,初置时属于比较高级的临时职务,为主帅的副手或高级参谋,一般以他官而参军事。如,“陶谦……迁幽州刺史,征拜议郎,参车骑将军张温军事,西讨韩遂”[10]247。陶谦是以前刺史、现议郎的身份为参军。荀彧在曹操幕中“参同计画,周旋征伐,每皆克捷,奇策密谋,悉皆共决”[11]5,他是“以侍中光禄大夫持节,参丞相军事”[10]317 的,级别很高。诸葛亮相府中,也有参军的幕称。如马谡,“才器过人,好论军计,丞相诸葛亮深加器异。……以谡为参军,每引见谈论,自昼达夜”[10]983。张裔、马忠、蒋琬等人先后被诸葛亮辟为丞相府参军,且常常署留府事。参军是以他官参军事,但其地位之显要、职司之复杂,却是寻常正官不可比拟的。如张范在曹幕以议郎身份“参丞相军事,甚见敬重。太祖征伐,常令范与邴原留,与世子居守。太祖谓文帝:‘举动必谘此二人。’世子执子孙礼”[10]337—338,反映了参军执事广泛、地位奇特的特征。两晋南北朝时,王府、都督乃至各征、镇、安、平将军幕内皆有参军和行参军,如荀勖“迁廷尉正,参文帝大将军军事”[1]1152,“晋氏加置行参军,以自辟召,故曰‘行’也。宋、齐、梁、陈皆有之”[12]731。参军后来逐渐固定化,成为王府、都督、将军幕府中纯粹的幕僚,且分工逐步细化,如谘议参军专事谋划,地位较高而无具体职务,相当于参谋、顾问;记室参军专掌文翰;录事参军总录诸曹,管其文案;功曹参军掌纠驳献替。其他的还有仓、户、田、兵、法、水、铠、集、贼、中直兵、外兵、骑兵等诸曹参军,显现了员额更众、层次更多、分工更细、职司更广的征象。隋唐以后,参军历代相沿,多所变革,至元代而最终消亡。杜佑将参军与唐代节度使府的重要幕职节度判官相提并论,显现了参军的幕职特征:参军后汉末置,参诸府军事,若今节度判官也。[13]5086 从事。从事是州刺史的主要属吏,是州府系统的重要幕职。“从事”之称,西汉时已出现,到东汉时成为相对固定的幕职。魏晋南北朝仍沿袭汉代地方官制,除东晋罢司隶校尉置扬州刺史外,其他虽多有变更,但无本质的变化。这一时期,从事已完全固定化且分工更细,名目繁多,主要有都官、别驾、治中、簿曹、兵曹、议曹、郡国、文学、劝学、典学、部郡、督军、师友、武猛等,甚至出现了专门负责迎吏的“迎从事”,如王谌“又为州迎从事”[6]616。其中,别驾从事、治中从事是属吏之长,是刺史幕府的主要属官,地位十分重要。别驾从事,从刺史行部,别乘传车,故谓之别驾,处于刺史左右手的地位。“别驾,旧典与刺史别乘,周流宣化于万里者。其任居刺史之半,安可任非其人。”[14]卷二六三引庾亮《答郭逊书》别驾可“任居刺史之半”,可见其地位之重要。杜佑甚至把别驾与唐代观察使府的重要幕职副使相提并论:“汉置别驾,随刺史巡察,犹今观察使之有副也。”[13]5086 治中从事(司隶校尉称功曹从事),主州部选署官吏及一应事务,因居中治事,故称治中,是幕府中的总管。袁绍领冀州牧,“以(田)丰为别驾,(申)配为治中,甚见器任”,注引《先贤行状》曰:“配字正南……袁绍领冀州,委以腹心之任,以为治中别驾,并总幕府。”[10]205“高宗为扬州牧,乃以(陆见贤)为治中从事史,深被知遇。”[7]303 治中地位之重要显而易见。至唐代,从事由具体幕职演变为使府幕职的泛称。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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