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533(2007)01—0014—05 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是后现代公共管理理论中的先锋派。代表作是查尔斯·J·福克斯和休·T·米勒的《后现代公共行政—话语指向》。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采用后现代解构主义的方法对现有公共行政模式即官僚制以及其替代模式进行了全面的解构,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建立在真实、真诚、诚实和坦诚的对话基础上的话语理论。 一、后现代公共行政的背景:后现代性话语跨领域使用 后现代主义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伴随西方国家在经济、科技、社会、政治、文化诸方面的新变化所形成的一种新的社会文化思潮和思维方式。虽然它脱胎于西方现代主义,但却具有反叛和批判现代主义的鲜明倾向。它将批判的矛头直指自启蒙运动以来直到20世纪现代主义的思想文化成果,倡导与现代性理论、话语和价值观相决裂。 后现代主义是一种源于工业文明并对工业文明的负面效应的思考与回答,是对西方传统哲学的本质主义、基础主义、逻辑中心主义的批判与解构。后现代主义不仅包含了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在时间上的前后相继,而且还包含了后现代主义在内容上对现代主义的反叛和矫枉。后现代主义看重被现代性所忽视以及现代性之后和之外的一切,如不确定性、异质性、无序等;而对被现代性所看中的一切,例如原则、整体性、确定性、权威、同一性、规律等都加以怀疑。相对于现代性下的同一性、本质性和封闭性而言,作为现代生存危机和文化危机在哲学层面上的反映,后现代主义强调差异性、多元性以及“去中心”的边缘性和创造性、开放性等,这些都大大丰富了人们对公共行政的认识。[1] 后现代公共行政思潮,是在当代国际社会后现代性话语出现跨领域使用的背景下形成的。有趣的是,“各个专业对着‘后现代’这头大象,自说自话,IT业把它称为数字化,哲学界把它称为本质直观,心理学把它概括为行为体验,伦理界称它为自我认同,人类学称它为社会资本,物理学将它概括为负熵,化学说它是复杂和混沌,生物学说它是基因重组……,好像大家在谈论不同的事,其实,‘后现代’只有一个,不同专业的概括,反映的都只是这同一件事的不同方面。”[2] 福克斯、米勒意识到这一点,他们通过打通政治学和哲学的话语壁垒,建立了后现代公共行政的话语体系。 后现代主张从经验的具体,上升到本质的抽象;再从本质的抽象,回到更高实践的具体。所以,“回到事物本身”这个“回到”,是理解后现代的关键。凡是没有“回到”这个意识的,我们称为“现代”(强调本质至上,普遍性至上);凡是有了“回到”意识的,我们称为后现代(强调本质之上的存在,强调普遍性之上的个性化)。实事求是,就是从抽象教条,回到具体实践本身。从后现代公共行政的观点看来,无论是新公共管理还是治理理论,都还没有彻底回到政治本身。因为他们语义中的政治,还只是一种本质,一种抽象;而每个公共的利益是具体的。后现代公共行政,就是从本质的抽象,再回到现象的具体,使公共行政可以响应公民个性化的公共需求。但现代公共行政,做不到这一点。它相当于大规模生产,只能对共同的公共利益进行批量化满足。如果非让它去满足公民个性化要求,就相当于定制了,它的成本太高了,不可能实现。后现代公共行政开始转向,在满足社会对公共产品的大路货需求(如安全、义务教育)的同时,开始考虑响应复杂多变条件下的这种需求,所以要进行流程再造,提高回应速度和回应能力。 二、后现代公共行政的反思:对传统公共行政理论的批判 传统公共行政理论认为,像其他社会科学一样,公共行政科学能够利用自然科学领域所运用的实证方法来加以认识,社会生活的事实因素能够与价值因素分开,科学研究的重点应该是对事实因素的分析,而事实因素是可以被观察和测量的,因而科学研究的指标也应该是可以被观察和测量的。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认为,实证研究方法不可避免地将公共行政的研究范畴限制在可以测度的行政效率等狭隘的范围内,而把民主、公正等价值因素排除在公共行政的研究范畴之外。为了矫正这种研究方法的缺陷,后现代公共行政提出要用一种新的研究方法来代替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这种新的方法就是知识获得的解释方法,该方法“更加关注价值(而不只是关注事实),更加关注主观的人类意义(而不是只关注客观的行为),并且更加关注现实人们之间的关系所蕴涵的各种情感”。[3] 38 后现代公共行政认为现代社会已经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而这种多元化趋势在后现代社会中将更加明显,因此,指导人们行为的价值观也必将呈现出多元化的景象。在这样的社会里,绝对的权威和意识形态,甚至政府所提供的标准化的公共服务都与这种多元化的要求相去甚远。传统公共行政模式所主张的那种“民主代表负责制的反馈循环民主模式”:即人民通过投票来选择最能代表他们意志的代表——代表制定并颁布代表人们意志的法律——具有专业知识的官僚高效地执行这些法律——政治代表对执行结果进行监督的政策模式,在后现代的多元化语境下是无法真正反映公民意愿的,因而也是无法发挥出其民主作用的。后现代公共行政学者既不相信民选代表一定能满足公民的喜好,也不相信行政机关一定能严格执行民选代表的意图,更不相信官僚精英能制定出符合公民利益的公共政策。因此,公共事务的治理尤其是公共政策只能是在政府与公民的互动中,在公开、坦诚的基础上通过反复协商和对话而达成,而且真理和价值观在不同的时空中也会有不同的意义。 后现代公共行政认为传统公共行政理论中公共政策的达成,基本上是官僚们自说自话的过程,即使有公民的参与,这种参与也无法对公共政策发挥实质性影响。因为在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中,政府及其官僚垄断了话语霸权,他们用一些令人迷惑不解的符号取代它们源自的“现实”,并且构成社会所共享的惟一的文化,公民基本上被这种话语所支配,因而不可能提出与政府政策不一致的对抗性政策建议,即使有这种建议,也没有正常表达的渠道,因而也就进入不了政策的对话过程。后现代公共行政把这种对话称为“独白式的对话”,显然,在这种独白式的对话基础上产生的公共政策,只能是政府和官僚精英的政策偏好,而不是公民的政策偏好。同样,这种独白式的对话从根本上来说,是和民主不相容的。 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认为,传统公共行政模式已经无法适应以碎片化、多元论和相对主义等为特征的后现代的语境需要。后现代公共行政要走出这种理论困境,就必须构建新的理论框架,而且这个理论框架还必须背负起双重历史使命:一是能承受后现代的状况;二是能提出与民主理想相一致的主张。后现代公共行政学者认为,他们提出的话语理论就是这两者的结合。[4] 三、后现代公共行政的核心概念:“公共能量场” 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的核心概念,就是“公共能量场”(Public Energy Field)。这个“场”,来自库特·卢因的场理论。“场是作用于情境的力的复合”。 首先,我们看“力”这个概念。以往的公共管理,都只注重几种主要的力,以及力与力之间线性的联系。因此提供公共产品的力,仅限于政府等主体,而忽视了其他可以起作用的力(如社会中介组织)。后现代观点则认为,力是一个场,不是粒,而是波,是力的有机场。现象学用意向性说明这种力,要求回到力的本身,回到力的源泉来认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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